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本招标项目锡沂高新区水湘苑10KV接入及小区配电工程项目已由 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 以 新锡沂投资发【2017】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锡沂高新区水湘苑10KV接入及小区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建设地点:锡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水湘苑安置小区,总用地面积179亩,总建筑面积28.91万平方米,安置房数量1694户。其中建筑包含住宅、商业建筑、物管、社区配套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水湘苑10KV接入及小区配电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6590万元;
2.1.4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竣工日期:2022 年8月
2.2招标范围:水湘苑10KV外线接入工程及小区内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施工场地外协调费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勘察报价。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19年 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0年 3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6599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3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09时 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4 月 14 日 09时30 分。
6.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经理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10.2 特别提醒:
(1)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3)本工程必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延期送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招 标 人:新沂市沭东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黄山路8号 地 址:新沂市新东路99号群冠铭苑三阶段11号楼201号
邮 编: 221400 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 陈科宇 联 系 人:徐宁
电 话: 13655220711 电 话: 13775871697
2022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