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概况: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工程由北京南路(南苑路-南互通段)、南苑路-海天路-新兴路(北京南路-城西干道段)、城西干道(承恩大道-新兴路段)及宁连路-承恩大道(景会寺立交-城西干道段)等四条道路组成,里程合计约23.16公里。项目全线采用城市快速路建设标准,主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建安费约87亿元。
2.2 服务范围:从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快速路二期工程竣工之日止,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3 服务期限:原则上代理人每次实施招标代理周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有关交通工程项目招标各阶段周期规定要求。
2.4 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及时,招标文件及工程预算(或招标控制价上限)编制无较大差错,招标程序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招投标有责投诉和招标人败诉事件。
2.5 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HA-KSL2-DL1标段、HA-KSL2-DL2标段;
(2)HA-KSL2-DL1标段服务范围为: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的设计咨询、主体工程施工及其监理项目招标的服务;
HA-KSL2-DL2标段服务范围为: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的跟踪审计、试验检测、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照明、绿化、施工监控、设备采购、科研等项目招标的服务。
3.1资质要求
HA-KSL2-DL1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HA-KSL2-DL2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
HA-KSL2-DL1标段: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主跨跨径100m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注:上述工程仅指新建或扩建工程,不含养护及维修工程,下同。
HA-KSL2-DL2标段: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快速路或高速公路的跟踪审计、试验检测、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照明、绿化、施工监控、设备采购、科研等代理项目类型中不少于两种类型的招标代理工作(必须含机电或设备采购或照明),中标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系统报表不能体现单项中标合同价格1000万元及以上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下同。)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HA-KSL2-DL1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负责人;
b、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主跨跨径100m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负责人。
HA-KSL2-DL2标段: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快速路或高速公路的跟踪审计、试验检测、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照明、绿化、施工监控、设备采购、科研等代理项目类型中不少于两种类型的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负责人(必须含机电或设备采购或照明),单项中标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
(2)其他人员要求: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造价师(甲级)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
备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包括《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所述的二级造价工程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9年以来所代理的招标项目未发生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出现较大差错并被处罚或招投标有责投诉或招标人败诉等问题(提供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信用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招标共有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 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 元,图纸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淮安市清河区清河路26号
邮 编:223001
联系人:林科长
电 话:0517-83930189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宏元国际7号楼1408
邮 编:223000
联系人:姜波
电 话:15161798999
其它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3月22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14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