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怡园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怡园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扬邗行审投(2021)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怡园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高新区富民路东侧、小袁路南侧。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44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4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51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697.4万元(建安价为6037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2.8其它: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排水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10.2 投标人2021年12月至2022 年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0.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报价35分,监理大纲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总监答辩5分,总监素质7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与服务承诺18分,信用分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满分为100分。 5.投标登记 5.1 登记时间: 2022年3月22日至2022 年3月28日 ; 5.2 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6.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12日9时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22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