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陈桥(跨如泰运河)工程张陈桥(跨如泰运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3211124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陈桥(跨如泰运河)工程 已由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陈桥(跨如泰运河)工程核准的批复(泰行审批[2021]3029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张陈桥(跨如泰运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庆东路北侧跨如泰运河  

     2.2 建设规模:项目全线长约395米,主桥长110米,宽29.8米,路幅组成为人行道2米+非机动车道2.5米+侧分带2.9米+机动车道15米+侧分带2.9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2米;设置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按城市主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采用中承式拱桥结构;南、北引道分别长117米和168米。同步配套实施雨水管网、强弱电、照明、交通设施标志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32111240002-BD-001

张陈桥(跨如泰运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

初步设计+施工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 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标志工程等的设计。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标志工程等。(强弱电工程详细设计、施工由专业配套单位完成,但初步设计时管综预留位置)。

6500.00

450天

     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合同签订后预付设计费的10%,提交完整的设计资料后支付设计费的20%,图审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设计费结算价付清尾款。(2)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季度末在对承包人本季度已完成序时进度的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后付当季度达到序时进度的合同工程量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形象进度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者[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或者[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道路桥梁专业(或公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出相关专业的,则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表专业为准),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有效期自20171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B)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C)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有效期自20171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桥梁工程是指单跨≥50米的主桥结构形式为“拱桥”的桥梁工程,可以为单独桥梁工程或者市政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中包含的桥梁;业绩跨度指标及主桥结构形式以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清晰明确单跨跨度和主桥结构形式的,则该业绩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3 日 00 分 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2 日 9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瑛

     电       话:0523-87601023

     代理机构: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29号(永信大厦四楼)

     电子邮箱:14162334@qq.com

     联 系 人:陈锴

     电       话:0523-8776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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