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1.2工程规模:包括3座过河涵洞改造增加闸门、新建一座拆建涵管,具体详见开发区涵洞改造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1.4计划开、完工时间: 2022 4 18 日到 2022 617 日,工期: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包括3座过河涵洞改造增加闸门、新建一座拆建涵管,具体详见开发区涵洞改造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 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 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20 03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 行政处罚的;自 2021 03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1 12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无

9)其他投标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4)授权委托书;(5)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 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 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 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 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6) 投标人承诺书;(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站截图;(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项目负 责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0)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 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 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10)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 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 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323 日至20224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46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6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186626095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海安开发区科研大厦7               址:海安市安平中路59

联系人:程旭                                联系人:郁文娟

  话: 18051651116                          话:0513-6887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