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4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1】10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90%,地方配套10%。项目法人为泗洪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宿迁市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泗洪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牵头人)、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境内)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泗阳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位于洪泽湖大堤以西,废黄河以南,泗洪县西南高地以东,以及盱眙县的沿湖、沿淮地区,共涉及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泗阳县以及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等两市六县(区)。大致范围为沿湖周边高程12.5m左右蓄洪垦殖工程所筑迎湖堤圈至洪泽湖设计洪水位16.0m高程之间圩区和坡地。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迎湖挡洪堤加固159.27km (含挡墙加固5.65km)、堤后填塘固基66.52km、堤防防渗处理32.29km,堤防迎水坡护砌165.32km、护脚25.75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10.88km(含上堤路23.3km),迎湖挡洪堤配套跨河桥梁(涵)46座(新建27座、拆建5座桥梁,配套闸交通桥3座、桥涵11座),新建进退洪口门7座,新建、拆建排涝泵站4座,新建、拆建、加固改造通湖涵闸17座,影响处理建筑物92座(包括11座泵站、74座涵洞、7座交通桥)。
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静态总投资428489.4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48054.45 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61029.6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426.86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4978.53 万元。
宿迁市境内工程建设内容及总投资: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长度82.40km,新建堤防迎水坡护坡长度97.00km、护脚10.80km,迎湖挡洪堤堤后填塘固基长度39.13km,新建防汛道路长度110.45km,迎湖挡洪堤配套跨河桥梁(涵)23座,新建2座进退洪口门,新建、拆建配套排涝泵站2座,新建、加固通湖涵闸8座、穿堤涵洞3座。工程影响处理建筑物合计54座,包括7座泵站、41座涵洞、6座交通桥。宿迁市境内工程投资概算约26.31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宿迁市境内)环境监测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宿迁市境内)环境监测(合同编号:HZHZH-FW-04),概算为415.6万元;招标内容:环境监测主要工作内容:水质监测(地表水、生活饮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地下水)、噪声监测、大气质量监测、土壤底泥监测、人群健康监测、生态监测【陆生生态监测(施工期、运行期)、水生生态监测(施工期、运行期)、湿地监测(施工期、运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监测数据等。
规模:本工程宿迁市境内环境部分投资为2205.16万元。
服务期:4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质量目标: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环境监测工作,并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水、大气、噪声、土壤、底泥、生态监测项目)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监测的业绩(提供合同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生态环境工程高级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有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监测业绩。(提供合同等。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与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2年3月25日8时30分至2022年4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5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15.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若合格投标人多于5家(含),则评标基准价为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则评标基准价为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30分;2.监测工作方案(28分);3. 监测项目负责人(6分);4. 监测人员配置(11分);5. 获奖情况(3分);6.拟投入的设备(10分);7.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4分);8.CMA证书中检测能力(5分);9.相关承诺(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评分表格最后增加“合计”栏,便于查看总分值是否100分,小分值仅用数字表示,如“4”而不使用“4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30分) | 各合格投标人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误差为0得满分30分;高于基准价的每1%扣1.5分,低于基准价的每1%扣1分,扣完为止。(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2 | 工作管理(4分) | 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安全管理(4分) |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度、措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施工期监测方法措施(20分) | ⑴项目理解准确,监测目标明确(5分); ⑵监测的内容、范围及布点、频次、质量标准等明确(6分); ⑶监测方法合理可行,程序明确(6分); ⑷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好,对发现的问题的处置方案完善(3分)。 以上有缺陷酌情扣分。 | |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工程类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任职证明,否则不得分)。 |
4 | 项目组人员及机构设置(11分) | 项目组人员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工程高级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监测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以上项目组成员不重复得分且须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该人员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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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获奖情况 (3分) | 2017年1月1日(获奖证书或发文文件日期)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省级行业协会、厅级机关以上)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拟投入设备(10分) | 监测仪器设备配备能满足本项目监测业务需要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7 | 配置充足的后备资源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后备资源不得分。 | |
8 | CMA证书中检测能力(5分) | 环境检测能力参数低于100项不得分、101-200项得2分、201-400项得3分、高于400项且同时具有浮游生物、底栖动物检测指标的得5分。(提供CMA证书及检测能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
相关承诺(3分) | 承诺提交的相关监测成果全面及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 394—2007)等相关环境监测规范、规程要求,得3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备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表中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3.类似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要求。
4.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同一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份。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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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宿迁市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泗洪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牵头人)
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11.备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