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2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方案的批复》(宿发改农经发〔2022〕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二干渠13.30公里、二干二分干渠3.65公里、陆集五支渠2.40公里、路北支渠南北段2.07公里、路北支渠东西段2.12公里;整治东民便排涝沟 11.90公里、耿大沟11.13公里;新(拆、改)建泵站1座、水闸12座、涵洞10座、渡槽2座、桥梁1座;建设渠顶巡检道路13.53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0002.8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施工1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路北支渠南北段2.07公里、路北支渠东西段2.12公里;拆建槽坊东节制闸1座、王大沟穿堤涵洞2座;建设一分干渠渠顶巡检道路4.19公里、二分干渠渠顶巡检道路5.17公里。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上述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施工1标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30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5月开工,2022年12月31日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2.5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单项合同额达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 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6)信用等级要求:根据最新公布应用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2.0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见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新公布且已应用赋分值的则按最新的执行)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 4月 6 日8时30分至2022年 4月 1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8日11时1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C=A×P×M+B×N
其中A—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
P—折算系数:分100%、99%、98%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M—最高投标限价折算后占基准价权重:分0.5、0.6、0.7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B—等于各有效投标人经过修正的(如有的)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含5个)以下时,全部参与平均值取定。
N—B值占基准价权重,N=(1-M);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137万元(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其他评分因素:6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60 | |
1 | 投标总价 | 60 | 本标段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含)~101%(含)范围内的,得满分60分; 在评标基准价101%以上的,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2%),在60分的基础上扣1分; 在评标基准价99%以下的,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在60分的基础上扣1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0 | |
1 | 工场布置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措施 | 2 | 冬雨季施工、度汛、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土方工程 | 2 | 土方开挖、土方调配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渠道护砌工程 | 2 | 渠道护砌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岸坡防护 | 4 | 岸坡防护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配套建筑物工程 | 2 | 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道路工程 | 3 |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设备购置与安装 | 1 | 设备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0.5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植物防护工程 | 2 | 植物防护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植物防护工程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环境保护 | 2 | 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4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确保灌溉期农业用水需要,分析合理、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3)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投入满足施工需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廉政文化建设措施 | 2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廉政文化建设措施得力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4 | 沟通及协调措施 | 1 | 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含清障、交通、接电等),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4 |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2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2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满足工程实施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6 | |
1 | 企业业绩 | 1 |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不得分,有2项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单位与项目经理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信用等级 | 4 | 参照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企业信用等级和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新公布且已应用赋分值的则按最新的执行。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3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 需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无。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7-8446557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