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LTL-KCSJ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LTL-KC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行审投(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LTL-KCSJ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该项目呈东西走向,起于现状余浩路,向西延伸后终于金香路,全长约1477米,道路红线宽6-12米,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管线、照明、绿化等工程。工程造价约5359.1万元。

(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测量、地质勘察及物探等工作。同时需配合相关部分的报建工作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勘察内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详勘、测量、物探及相关技术服务,并按时出具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含设计所需的一切详勘、测量、物探等数据和内容,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测量及后期施工、结算过程中的测量)。

设计内容:本次工程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相关专业。涉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设计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工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3)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含送审及审批时间):

1)初勘、测量、物探阶段: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初勘报告等相关资料;

2)方案设计阶段:初勘完成后10 天内提交全部方案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3)工可、初步设计及详勘阶段: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文件、相应阶段的详勘报告,并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4)施工图设计阶段: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服务人员具体数量及资历要求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勘察设计文件。若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经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一致;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可以与具备此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1.2 企业业绩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3.1.3 其它条件: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人员条件资质条件:

3.2.1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道路、桥梁、道桥、交通工程、公路工程等,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2.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网上报表“表4”中的信息为准)。

3.2.3需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的由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三个月为2021年12月-2022年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3 其它条件:

3.3.1 投标报表“表3”中人员均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三个月为2021年12月-2022年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2年04月13日17:00时至2022年04月20日17: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5月07日9:30 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大楼3楼)开标一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7日10时00分

8.4 投标人应确保网上预约时所留联系方式正确且开评标期间全程畅通。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始通知二信封解密起半小时内,如若投标人未解密文件或投标人电话未接通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不正确,均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标处理。

8.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6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8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9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0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提醒: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11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2设计大纲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采用A3纸张、纸张方向为横向。页边距:上下边距均为2.54cm,左右边距均为3.17cm 。

(2)设计大纲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1.5倍行距,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3)设计大纲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8.13 特别提醒: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从业单位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从业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