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恒安花园项目10kV非居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安花园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以海经发投发[20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恒安花园项目10kV非居配电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郁州路东、海连路南;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合36亩,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两栋17层、18层的安置房住宅,一栋4层体育场馆,一栋21层办公用房。
2.1.3 合同估算价:约644万元人民币;
2.1.4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恒安花园项目10kV非居配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到位,且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 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 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并 重 新 确 定 中 标 人 。 以 “ 信 用 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 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江苏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格核验书》;项目经理应在核验书名单内。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 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 承诺。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 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一)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 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入围投标人: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投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
(二)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三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3%。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 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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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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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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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林溪路 20-3-2瑞安花园商业B座103-106室
招标人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0518-85522930
招标人(总承包单位):连云港市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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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