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已由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14〕808号和苏发改农经发[2016]32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和市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财政70%,市县配套30%,招标人为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服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位于太湖流域武澄锡虞区的无锡市和常州市结合部,是《总体方案》安排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引排工程项目之一和《防洪规划》确定的流域洪水北排长江的骨干工程之一。工程从长江沿现有新沟河拓浚至石堰后分成东、西两支,东支接漕河至五牧河,西支接三山港;过京杭运河后,分别疏浚直湖港、武进港至太湖,全长97.47km。工程批复概算投资564659万元。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和《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具有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生态改善和航运等综合效益的骨干工程,也是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点项目。新孟河工程北起长江右岸的大夹江,在引(入)江口处兴建界牌水利枢纽,沿老新孟河拓浚至京杭运河,在新孟河与京杭运河交汇处兴建奔牛水利枢纽,过运河后新开河道南延至北干河,拓浚北干河连接洮湖、滆湖,拓浚太滆运河和漕桥河入太湖。工程河道总长116.47km,总投资金额134621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21〕171号)要求,做好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工作,完成申报相关资料,并配合完成评审。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新沟河工程创建服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实际完成时间为完成评审为止;新孟河工程创建服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实际完成时间为完成评审为止。
2.5本合同项目需要提交的成果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画册、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弃土区画册、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汇报简本等创建所需材料。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展示视频(12分钟)、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画册、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弃土区画册、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汇报简本等创建所需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服务且该项目已获得示范认定(提供授牌或命名的称号影印件,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示范县、科技示范园、示范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均可)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批复或备案文件扫描件)服务的业绩,均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2012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4月14日8时30分至2022年4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5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8.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式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A:最高投标限价;
Q1:45%、50%、55%三者其一,Q1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最高投标限价: 115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1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1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1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最低得分为0分。 | 10 |
(二) | 1、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取得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称号或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称号的。每个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9分。 2、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省或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批复或备案的。每个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6分。 注:业绩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或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或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服务。 | 15 | |
(三) |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 1、同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和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咨询范围含生态或环境工程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8分。 2、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1个得3分,最多得6分。 4、项目负责人完成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称号或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称号创建服务业绩,每个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称号或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称号创建工作经历的,每个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本条最多得6分,且每个业绩不重复计分)。 注:上述各项须附证书和业绩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0 |
(四) | 实施方案 | 1.根据水利部(水保〔2021〕11号)通知要求,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得4~5分,较好3~4分,一般0~3分。最高得5分。 2.根据水利部(水保〔2021〕171号)通知要求,制定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清单和现场查勘方案科学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得4~5分,较好3~4分,一般0~3分。最高得5分。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相关培训、科普等活动方案科学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得4~5分,较好3~4分,一般0~3分。最高得5分。 4.配合新沟河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展示视频拍摄制作和实施新孟河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展示视频拍摄制作方案科学合理,特色鲜明,保证措施有力得7~10分,较好4~7分,一般0~4分。最高得10分。 5.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总结报告大纲编写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得7~10分,较好4~7分,一般0~4分。最高得10分。 6.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画册、弃土区画册制作方案思路清晰,保证措施有力得4~5分,较好3~4分,一般0~3分。最高得5分。 7.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咨询、初审等协调工作和评审会议工作方案科学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得4~5分,较好3~4分,一般0~3分。最高得5分。
| 45 |
100分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69号太阳城商务中心1606-1609室
联系人:邵勇
联系电话:137706367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4室
邮 编:210019
联系人:印歌华、朱佳奕
电话:025-8633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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