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拆除重建工程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拆除重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拆除重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行审投资(20226。招标人为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新华东路1号(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在现校区内拆除重建学生公寓楼(1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16460.04平方米,高度46.1米,总投资7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拆除重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包含: 土建(含桩基、消防泵房)、安装(含消防、空调、智能化、太阳能)、室内外装饰装修、幕墙、电梯、室外工程、等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和竣工备案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15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115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费率为 1.60%

2.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202004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104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江苏华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因本工程规模大,工期较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

3.10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4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

①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②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②如为项目总监业绩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总建筑面积的,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业主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11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4)授权委托书,(5)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投标人承诺函,(7投标人承诺书,(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须常驻现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安装、装修,其中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常驻现场,另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到岗。(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监理员:2名,须常驻现场。(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及代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中心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指纹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和代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市政府代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7、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详见合同附件《监理违约责任一览表》。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0414日到20220424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04 24 09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伍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3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伍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4)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址:海安市新华路1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

    编:226600                              编:226600

联 系 人:韦长林                          联 系 人:许芳

    话:0513-88826054                      话:0513-889013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审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编:226600

      人:丁朋惠、钱?

        话:0513-81819577(窗口)、8181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