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盛泽镇亭心花苑大宛路安置房工程(3#楼、4#楼、7#楼、8#楼、9#物业配套用房、门卫、消控室、配电房1、地下车库B)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1392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泽镇亭心花苑大宛路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盛政备[2021]2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盛泽镇亭心花苑大宛路安置房工程(3#楼、4#楼、7#楼、8#楼、9#物业配套用房、门卫、消控室、配电房1、地下车库B)(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盛泽镇大宛路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6262.0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018.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243.95平方米,最大高度55.2米,最大跨度10.5米,层数:地上17层、地下1层
2.1.3 合同估算价:16733万元
2.1.4 工期要求:70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4月21日
2.1.5 其 他 :/
2.2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t t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4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车间除外)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 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 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 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 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 号)。
(4) 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5) 投标单位可参加编号为E3205840327001392003001、E3205840327001392004001的2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1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并按预算金额大小次序中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4月14日 11 时 00 分至2022年4月20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备注:(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项目)代建公司的管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盛泽镇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路
邮编:215200 邮编:215200
联系人:张腾骁 联系人:钟碧君
电话:0512-63959841 电话:0512-634057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