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已由国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是中央投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银行贷款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
2.2项目概况: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工程是在江苏省江水北调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向北延伸,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工程从扬州市江都三江营附近长江干流引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依次经过扬州、泰州、淮安、宿迁、徐州5市,并连通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等调蓄湖泊,输水干线总长404.00公里,其中主体调水工程批复概算投资约121.13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27个设计单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1个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汇总编制工作。
服务期:36个月。本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分为编制阶段和配合审计阶段,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批复完成后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
(2)业绩要求:近10年来(201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项目3000万元以上竣(完)工决算审计(或编制)工作(须附合同文件及相应成果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距今近三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与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0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为:9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3分值构成
1.综合评价评分标准:6分;项目组织机构评分标准:14分;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55分;投标报价:25分。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 (1) | 综合评价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到200万元(不含)的得0.5分,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2018年、2019年、2020年平均营业额收入在5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不含)的得1分,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否则不得分。 | 3分
|
业绩得分 | 对投标人近10年来(201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类似项目指: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或编制),下同) (1)类似项目业绩中单项合同对应类似项目1亿元及以上得3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 (2)类似项目业绩中单项合同对应类似项目8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3)类似项目业绩中单项合同对应类似项目5000万元(含)-8000万元(不含)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1分; 如提供多个业绩,只按提供类似项目金额最高计算得分,不累计,总分最高为3分。提供合同文件及相应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分 | ||
2.2.4 (2) | 项目组织机构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近10年来(201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单项合同对应类似项目3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指: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或编制),下同)。提供合同文件及相应成果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6分 |
技术负责人 | (1)具有注册会计师得1分;具有高级会计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2)近10年来(201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与过单项合同对应类似项目3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类似项目指:工程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或编制),下同)。提供合同文件及相应成果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4分 | ||
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 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人数至少为8人,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每1人加1分,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分 | ||
2.2.4 (3) | 服务实施方案 | 编制工作方案 | (1)根据各设计单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完工财务决算,结合实施方案或包干协议对账面支出、资金拨付等提出资金清理和费用分摊方案,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切实可行,酌情赋分,评价差得1分-4分;评价中得5分-8分;评价良得9分-12分;评价优得13分-15分,最高得15分; (2)设计单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方案内容全面,进度安排合理,在合规前提下有效推动工作,2022年8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设计单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酌情赋分,评价差得1分-4分;评价中得5分-8分;评价良得9分-12分;评价优得13分-15分,最高得15分; (3)设计单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汇总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方案内容完整,组织合理,能有效推动征地移民机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汇总编制工作,酌情赋分,评价差得1分-2分;评价中得3分-5分;评价良得6分-8分;评价优得9分-10分,最高得10分; | 40分 |
编制工作进度保证体系 | 针对各设计单元工程及汇总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进度保证体系是否合理,保证措施是否得力酌情赋分,最高得5分。 | 5分 | ||
编制工作质量保障体系 | 根据各投标人竣工决算编制服务工作的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科学合理可行酌情赋分,最高得5分。 | 5分 | ||
编制工作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 针对投标人拟定的安全保证体系(含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健全,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酌情赋分,最高得3分。 | 3分 | ||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 针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内容是否与本项目相适应,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合理化建议是否科学合理可行酌情赋分,最高得2分。 | 2分 | ||
2.2.4 (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同时得22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得25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25分 |
备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表中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3.类似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要求。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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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其强
电话:025-865772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0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丁超、张琳
电话:025-863382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2196542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11.备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