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2.1 建设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对民和路(申丰路-常州路)、张謇路(斗龙港-常州路)、纬二路(常新路-斗龙港东侧路)、张謇路(常新路-斗龙路)、新村路(斗龙港-金海路)、申丰路北段(沪丰大道-永福路)、瑞阳路(斗龙港-龙城大道)、鸿宝路(斗龙路-祥丰路)8 条道路进行道路改建、人行道修补、雨污水管网疏通、开发区污水管网改造、路牙更换、交通标志线 重划、路灯新建扶正等。设计合同服务费约48万元。
2.3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 同时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2.4 设计服务期限: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成果文件,招标人根据需要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或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在图纸审查部门或相关专家提出论证意见后的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通过审查或论证。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为:对民和路(申丰路-常州路)、张謇路(斗龙港-常州路)、纬二路(常新路-斗龙港东侧路)、张謇路(常新路-斗龙路)、新村路(斗龙港-金海路)、申丰路北段(沪丰大道-永福路)、瑞阳路(斗龙港-龙城大道)、鸿宝路(斗龙路-祥丰路)8 条道路进行道路改建、人行道修补、雨污水管网疏通、开发区污水管网改造、路牙更换、交通标志线 重划、路灯新建扶正等,包含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中标人负责图纸对接、修改、盖章及扫描、送审等)、施工阶段的设计跟踪咨询(主要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设计咨询及验收等)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
3.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①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4 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置。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中标人更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3.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9月(含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8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10 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以上3.7-3.10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应逐条自我对应,符合性由投标人自己把控,招标人对此概不负责。
3.11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12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投标,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5月11日9时。
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
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上发布。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大丰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1866205924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
联系人:邰泽鹏
联系电话:1896207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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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