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已由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沭发基【202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沭阳县境内,东北城郊片。

2.2项目建设规模: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监理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38105万元。威海路段(水文站-K0+076.500~台州路 K3+620.000)全长3.697km,义乌路段(萧山路K7+631.750~迎宾大道 K11+075.000)全长3.443km,长兴路段(迎宾大道 K11+625.000~温州路 K14+672.859)全长3.048km,含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和照明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 责任期阶段等的监理。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5月,建设周期:同监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138105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监理的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监理费的30%;监理的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监理费的30%;监理的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全部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的20%;余款在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且工程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无监理缺陷责任后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和发包人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及相关服务报酬不予增加,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监理。

2.10招标人设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0.9%。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5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6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4.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8人,专业要求:市政类(符合工程要求);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14人,专业要求:市政类(符合工程要求),其中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0日 09:002022年04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

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 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7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0631523

8.3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沭阳县康平路2号

 址:

沭阳县台州北路3号,绿苑食品院内

联系人:

李达

联系人:

胡婷婷

 话:

13852271188

 话:

15261212399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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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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