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大桥维保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南塘大桥维保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塘大桥维保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塘大桥维保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1]3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吴区鸿山街道南塘大桥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南塘大桥维保工程的桥梁维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伸缩缝改造、护栏基础悬挑加固及护栏改造,梁底标高调整重做铰缝及横向联系加固,裂缝封闭处理及高性能砂浆修补,墩顶改造及桥面环氧层罩面磨耗层,其他维修改造等。桥梁跨径为 5×30m,桥长 157.0m,横向布置为 0.3m(栏杆)+0.7m(左侧人行道)+6.9m(行车道)+1.0m(右侧人行道)+0.3m(栏杆)
2.1.3 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5月20日,竣工日期:2022年07月18日
2.1.5 其他:1、质量要求:合格标准;2、企业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桥梁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或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桥梁维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桥梁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特种工程(2015新标准)](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04/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4/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1/2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桥梁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4月22日 17:00 时至2022年04月28日 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0日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吴季明 
联系人:
沈榆良、刘婷婷、王梦圆 
电话:
0510-88991506 
电话:
18112381889 
传真:
 
传真:
0510-882075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7326463@qq.com 
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