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如皋市吴窑镇台商城综合楼续建EPC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吴窑镇台商城综合楼续建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吴窑镇台商城综合楼续建EPC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恢复原建筑的使用功能,完成外墙、门窗、屋面、室内水电以及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新建围墙等续建工作,并完成竣工验收;地上建筑面积约42840? (具体以工规证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确保2022年9月底全部交付)。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⑴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等。
⑵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按照原有的建筑功能,根据原设计规范的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改造、门厅拆除、门窗功能恢复、屋面防水修复、屋面预留光伏点位、内部水电设施系统等相关设计,恢复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新建围墙等设计工作。若需结构加固,另行计价。并完成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抗震审查、消防审查、绿建审查等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设计办理的各项证照。还包括安排专人配合工程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各专业施工、室外道路、管网改造、室外景观改造、室外新建围墙、工程保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证照办理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验收内容:完成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
3.3.3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5 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
3.4.6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4.8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4月22日至 2022 年5月30日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5月30日 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解放路2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513-6992932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7
邮政编码:226500
联系人:朱梦怡
联系电话:17701480825
电子邮箱:439506340@qq.com
2022 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