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如皋市中山路(益寿路-海阳路)照明(含交通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中山路(益寿路-海阳路)照明(含交通设施)设备采购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中山路(益寿路-海阳路)照明(含交通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中山路
2.1.2建设规模:中山路长1475.5米,海阳路长246米,中杆灯61套、高杆照明灯4套、景观灯89套,含标线5892.83m2、单柱标志56套、悬臂标志(指示牌、信号灯、电子警察)74套、护栏2576m、电子警察箱4套等。具体详见设计图。
2.1.3合同估算价:约107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如皋市中山路(益寿路-海阳路)照明(含交通设施)设备采购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具有灯具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3.3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缴费明细。
3.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4 月27日至2022年5月 23 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5月23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特别提醒
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8号通告》,所有市外来(返)通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南通后于12小时内就近核酸采样检测。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7”健康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行程卡带*)的人员,自抵通之日起,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套单独居住)+7天严格健康监测,前7天和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7天上门采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对其他市外来(返)通人员,严格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前7天和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各投标人注意,除了按照本条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材料外,各投标人还需严格遵守《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8号通告》要求执行,确保能够按时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工期。中标后不得以疫情原因为理由推迟进场、放弃中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软件园6号楼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冒先生 联 系 人:张晓艳
电 话:0513-87222101 电 话:13773843255
2022年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