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8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暨股权投资项目NY-TZ5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7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2】0006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暨股权投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年)》的“射三”,是“六纵十横十五射”的重要段落,对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改善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城市之间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南京首位度,加速推动宁镇扬同城化进程等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起自南京市六合区新篁镇北,接已建的南京绕越高速公路,向东经扬州市仪征市陈集、大仪,高邮市送桥、车逻、三垛,继续向东在泰州市兴化市城区南侧通过,止于兴化市蒂垛,接拟扩建的盐靖高速公路和拟建的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26.589km,其中南京段12.157公里,扬州段长89.524公里,泰州段24.908公里。全线共设置145座桥梁,16处互通式立交,3处服务区(含加油站),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1处,养护工区3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 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34.5 米。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投资约 301.54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暨股权投资项目NY-TZ5标段,招标范围为起讫桩号范围内相应要求的施工,以及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0.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
具体施工范围如下:
起讫桩号为K120+900.0~K124+517.1,全长3.617km。主要工点为大垛枢纽(含枢纽范围内宁靖盐高速公路四车道改八车道),主线特大桥1673m/1座(大垛枢纽主线桥)、大中桥823m/5座;
施工范围包括盐靖高速公路既有桥梁、防护排水设施、中央分隔带、交通安全设施拆除及迁移,大垛枢纽范围内宁靖盐高速公路四车道改八车道施工;宁盐高速公路地基处理、路基填筑、防护排水、桥涵、通道、交通工程预留预埋、改路改沟改渠的施工,以及大垛枢纽范围内部分路面结构层、交安设施、地形整治、绿化环保等。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股权投资计划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将分为若干标段分批次进行施工暨股权投资招标,本次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中的股权投资人(下简称“股权投资人”)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出资方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出资方共同成立江苏宁盐高速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至盐城高速项目公司的暂定名,下同)。后续招标批次中标单位中的股权投资人依次以增资扩股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按要求数额完成资本金增资。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资本金出资方案为在两年内,由各股权投资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出资方、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出资方根据各方的股权比例分阶段完成资本金出资到位,具体资金到位计划见出资协议书。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其中大垛枢纽于2024年11月30日前建成,与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同步通车。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的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条件: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a、项目经理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b、项目总工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其他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2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资格要求
股权投资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同意进行本项目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公司批复,决议(或批复)中应明确投资金额。股权投资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3.5亿元人民币以上;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3其他要求
(1)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上述施工资质、业绩和履约信誉等条件,可以自行决定由其本公司,或与其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或与其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进行本项目股权投资(即本标段的“股权投资人”),所决定的股权投资人应满足上述3.2款所列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若股权投资人非本标段施工方,则应以施工方牵头、联合一家满足上述投融资能力和信誉等条件的股权投资人组成联合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南京市江东中路 399 号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邮编:210029
电话:025-86602545-8004
联系人:赵敏慧、周泽骏
工作QQ:3406999065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8日16:30至2022年5月9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 元(含平台服务费 200元),售后不退。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汇款交费事宜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本公告下侧下载“招标文件费交款要求(全流程)”。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预约管理”,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40699906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