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工程提档升级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工程提档升级项目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工程提档升级项目EPC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在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项目包括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中心及特勤消防站室内外配套工程,一栋配套商业楼,一座地下雨水收集池及园区内零星项目。(雨水收集池、商业用房可单独签订合同)项目建成后可极大提升园区的配套功能,建设绿色化工新材料园区。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约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工程提档升级项目EPC,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1.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B、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
C、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特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3.3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
3.3.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缴费明细。
3.3.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6月7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6月7日 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集体议事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富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
联系人:胡培娟
联系电话:1506277661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联系人:朱轶群
联系电话:18262505354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