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盐城市大丰区11个乡镇镇级污水管网普查勘探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11个乡镇镇级污水管网普查勘探测绘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大丰区11个乡镇镇级污水管网普查勘探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各建制镇区(刘庄、白驹、草堰、西团、南阳、万盈、草庙、大桥、新丰、小海、三龙)
2、工程规模:约395万元
3、招标范围:盐城市大丰区11个乡镇镇级污水管网普查勘探测绘项目,污水管网长度约285km、泵站49座,具体按实际计算。内容包括排水(雨污)管道探测、摸清大丰区各建制镇区地下排水管网布局、走向、埋深、管径、材质、载体、长度等基础数据,在线监测和运行情况、管道功能和结构监测,查明管道和井室内部状况、普查区域内高程、平面控制点的引测及加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观及测绘项目内容和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要求: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7、合同估算价:约395万元
8、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1、11.1.2 所列的失信行为, 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 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资质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含地下管线测量)】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5、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二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测绘工程师职称。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并确保从 2021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
以上人员 2015 年 2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 2 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
行为。
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 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网上报
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万 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3.4 条。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定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6楼
联 系 人:孙宵宵
联系电话:1322245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