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湾特色精品示范区(沙泥圩、苏三堂、顶海圩埭等区域)建设项目张家港湾特色精品示范区(沙泥圩、苏三堂、顶海圩埭等区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张家港湾特色精品示范区(沙泥圩、苏三堂、顶海圩埭等区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湾特色精品示范区(沙泥圩、苏三堂、顶海圩埭等区域)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德积街道办事处张家港湾特色精品示范区( 沙泥圩、苏三堂、顶海圩埭等区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204-320552-89-01-77146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湾特色精品示范区(沙泥圩、苏三堂、顶海圩埭等区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德积街道张家港湾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基础设施提升、公共空间与景观绿化、农户住房与配套设施改善、环境整治等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4172.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64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6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7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景观小品、绿化种植、特色篱笆、休闲游园、太阳能路灯、房屋外立面改造、道路黑色化改造、新增停车位、河道整治、驳岸整治、居民房屋环境治理、特色村标等工程总承包(EPC)。具体内容如下: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会审,施工期的设计服务等;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包含:绿化景观绿化、土方开挖、地基处理、河道清淤、设备安装、路面修复及附属设施施工等;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绿化养护期内的养护(养护期二年);6)中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证评审表或学历证书(以职称证评审表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林学、林业、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2500 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2500 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施工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2500 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其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设计分包合同,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时间以设计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 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2500 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业主相关证明)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上业绩必须是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不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06日8时30分至2022年05月10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6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12-5832062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5楼1509-1513室

地 址: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海岳

联 系 人:魏丽勤 陆燕静

电 话:0512-58329821

电 话:0512-5539206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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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