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经开区2022年路灯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2022年路灯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经开区财政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2022年路灯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对全区范围内路灯进行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对徐杨片区实施路灯杆装接地,共约5000盏,对主城区内所有路灯电源控制箱进行更换及漏电改造,共100台,在区内道路交叉口安装中杆灯,共约40盏,在小康城片区内安装路灯共约20盏,在大连路与南京路交汇处附件安装路灯共约25盏,对区内中杆灯进行灯头更换并配套实施其他相关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42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06月 01 日,竣工日期:2022年08 月29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ü 自 2020-06-01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 自 2021-06-0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 自2022-03-01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1年06月份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
3.9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09 日09时 00 分至2022年 05 月 26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宏恒胜路5号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
邮 编:223300 邮 编:223300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 人:夏先生 吴女士
电 话:19895907799 电 话: 05178379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