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 盱审批备[202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淮安市盱眙县

2.1.2建设规模: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四至范围约8.21平方公里,东南至铁山大道,西至天泉大街,北至龙泉大街及双泉大道。项目内容包括园区市政道路工程、公共配套设施、水系整治、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中市政道路工程包括象山大道、南山大道、天泉大街、朱雀湖东路、朱雀湖西路、朱雀湖南路、凤山北路、龙泉大街、凤山南路、双泉大街、明泉东路、都泉路、湖心东路、湖心西路、云山北路、云山南路、宁泉路、宝山路、灵泉路等,长度约26.59公里,设置车道最多的道路为双向四车道,共设置12座桥梁,其中单跨最大跨径50m30+50+30m连续箱梁);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体育场等,建筑面积约2万平米;水系整治工程包括泗洲河、民田河、郑盘河、龙南河、南焦河、田园河、人民河、宁淮河、明湖、南山湖、龙栖湖、迎客湖、朱雀湖等,水域面积约25.35万平米;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公园、生态绿地等,总面积约26.51万平米。

2.1.3项目建安投资:1758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3112万元;

2.1.5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180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等施工管理及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①审核设计概算;②施工图预算(含清单编制);③跟踪审计工作: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④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初勘、详勘),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石分布地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验收等后续服务,并完成勘察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3.1.13.1.2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有下列勘察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有下列监理资质之一:①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无在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195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或总投资额)100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服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全部发包范围内容,本项目发包范围为: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勘察);

220195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或总投资额)10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

320195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或总投资额)100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

420195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或总投资额)10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且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其它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3.8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相关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2年59日至20225月16日;

6.2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52509:00 时。

7.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252509:00 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标人:

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

淮安市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231单元1601

 

系人:

王成

    人:

吕志云

 

    话:

13951635043

     话:

1876189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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