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安镇部分道路绿化改造升级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通安镇部分道路绿化改造升级及路面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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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安镇部分道路绿化改造升级及路面修复工程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安镇部分道路绿化改造升级及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

    规模:总投资6000万元,设计费157.455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332001001
通安镇部分道路绿化改造升级及路面修复工程设计
通安镇部分道路绿化改造升级及路面修复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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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5月09日9:002022年05月16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3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项目建设流程需要)、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设计范围:通安镇部分道路包括东唐路、中唐路、石唐路、中唐路延伸、西唐路、华通路、华圩路、华金路、同心路、真北路、真山路、真武路、富阳路、兴贤路、南阳路、苏锡路、金东路、通浒路及村级道路的路面修复的设计。 (五)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7、未中标方案补偿:无补偿。 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本工程的工期以此为准:45日历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范工
联 系 人:
张付洋、龚利媛
电 话:
0512-66801270
电 话:
0512-68180072
传 真:
传 真:
0512-6818310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7520013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