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已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天发改(2022)37号、常天发改(2022)36号、常天发改(202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交高新(常州)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西起朝阳路、东至中心河路。

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西起朝阳路、东至舜河西路。

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北起舜山路、南至工业大道。

2.1.2建设规模: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26769.67万元,其中:设计勘察最高限价金额432万元,采购施工费最高限价金额为23264.87万元预备费3072.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41日历天;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设计勘察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认可),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19日;

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施工工期:222日历天2022年07月20日至2023年02月26日

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施工工期721日历天2022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月09日

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施工工期310日历天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6日

2.2招标范围: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勘察、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关设计和服务工作;丰收河南路(朝阳路-中心河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舜中路(朝阳路-舜河西路)工程、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1.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1.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2.2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或设计资质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1、若投标人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投标的,联合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2、若投标人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投标的,联合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承担过类似业绩:

3.4.1投总承包项目经理5(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390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1390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

②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

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四方竣工验收记录或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三方竣工验收记录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所载造价为准。若造价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⑤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不能清晰的表明,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3.4.2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人员需提供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业绩(其中设计金额为259万元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259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

EPC总承包合同原件设计合同原件。

③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以EPC总承包合同设计合同为准。如EPC总承包合同设计合同不能反映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的,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3设计负责人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业绩(其中设计金额为259万元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259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

EPC总承包合同原件设计合同原件。

③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以EPC总承包合同设计合同为准。如EPC总承包合同设计合同不能反映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的,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4施工负责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390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1390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

②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

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四方竣工验收记录或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三方竣工验收记录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合同原件所载造价为准。若造价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⑤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不能清晰的表明,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

①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3.4.4 条类似业绩可不提供;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3.4.3 条类似业绩可不提供。

以上所需的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 “企业信息库”中 ,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评审依据。(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中选择已录入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0510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61509时30分。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 300元。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R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高新(常州)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

地址:恒生科技园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潘闻星

电话:0519-86669600

电话:1586183725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友情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5、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zgcjy.com。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升级或修改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