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河道清淤、水系连通建筑物部分)施工Ⅰ、Ⅱ、Ⅲ、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河道清淤、水系连通建筑物部分)施工Ⅰ、Ⅱ、Ⅲ、Ⅳ标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FN20220427091

 

1.招标条件:

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已由盐政传发【2021136号文《盐城市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整镇推进专项行动方案》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阜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2.2工程内容和规模: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整治对全镇县、乡、村三级河道进行疏浚,还对重要节点(淦口桥、长圩河桥、射滨桥、合兴桥、县道交叉节点、省道与青杨河交叉点)、重要片区(晓光、青沟)等附近的河道进行生态防护,对岸坡杂乱、绿化缺失的河道进行清障整坡、河坡绿化等,对阻水的明坝暗埂进行拆除建设水系连通建筑物。本次招标的项目对应的乡、村二级河道清淤及水系连通建筑物部分招标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四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项目负责人最多可投四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FN202204270531141047

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河道清淤、水系连通建筑物部分)施工Ⅰ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乡级河道17条,38.16千米;村级河道 21条,18.29千米;拆建2×2米四支渠节制洞1座,拆建2×2米箱涵3座。招标范围为上述实施内容土建施工(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措施)、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建安概算投资约594.01万元。

40日历天

FN202204270531141048

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河道清淤、水系连通建筑物部分)施工Ⅱ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乡级河道17条,36.79千米;村级河道 34条,28.37千米;拆建13×4.7米民心桥1座、连心桥1座,拆建2×2米箱涵1座。招标范围为上述实施内容土建施工(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措施)、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建安概算投资约394.17万元。

40日历天

FN202204270531141049

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河道清淤、水系连通建筑物部分)施工Ⅲ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乡级河道19条,30.46千米;村级河道 17条,19.52千米;新建13×8米富民桥1座,拆建φ100×6米涵洞2座,φ100×8米涵洞1座。招标范围为上述实施内容土建施工(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措施)、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建安概算投资约362.77万元。

40日历天

FN202204270531141050

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罗桥镇整镇推进项目(河道清淤、水系连通建筑物部分)施工Ⅳ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乡级河道13条,19.56千米;村级河道 11条,7.92千米;拆建13×8米民生桥1座,拆建2×2米三支渠节制洞1座,拆建2×2米箱涵3座。招标范围为上述实施内容土建施工(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措施)、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建安概算投资约350.56万元。

40日历天

 

2.4计划工期:工期40日历天/每标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国家或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或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或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221.231.4.242:2000/ycslhy/HuiYuanInfoMis2_YCSL/Pages/SSO/login.aspx)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20512日至20220517,售价为305/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5240900

5.2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施工Ⅰ标:壹拾壹万陆仟元、Ⅱ标:柒万陆仟元、Ⅲ标:柒万元、Ⅳ标:陆万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方式及保函。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重新招标的项目需重新开具保函,本项目为二次招标项目,如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的,需重新开具保函。

6.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每标段均中标价5%收取,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施工部分履约保证金(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2%,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7. 招标最高控制价施工594.01万元,Ⅱ394.17万元,Ⅲ362.77万元,Ⅳ350.56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每标段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工程付款

9.1承包人应在每月 5 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 6 份),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2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六个月以内短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利息支付给承包人。

(2)分部工程验收后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工程审计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

(3)本合同约定月付款最小金额为30万元。经监理人审核后的月进度付款小于月付款最小金额,则本月不予支付,累计至下月,依此类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ancheng.gov.cn/jyxx/tradeInfonew.html?type=slgc)“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11.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2.联系事项:

招标人:阜宁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阜宁县水务局502室(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15-87213324

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

联 系 人 :吉工                             电 话 :15161867240

邮箱: 434729251@qq.com

2022 年 5月12

特别提醒:

一、 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