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总部研发大楼项目(创业园四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总部研发大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2〕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苏高新国际创新社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部研发大楼项目(创业园四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R不采用 网上招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俞巷路以东,普陀山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9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4526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总投资暂估 150000万元,建安投资额暂估 112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1158 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916 日历天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项目策划:
R工程设计: 设计优化
R工程监理: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等(详见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R项目管理:项目设计管理和收尾管理
R其他:咨询(BIM等)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R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审不作要求。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它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综合评估法。
6.1获取时间:2022年 05 月 13 日09时00分至2022 年 05 月 18日17 时00分;
6.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申请人于2022年05月 26 日上午09:00至2022年05月 26日上午09:30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的四层】送达资审材料。(具体递交地点以当天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幕公告为准)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218.4.45.172: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 |
苏州苏高新国际创新社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
邮 编: |
|
邮 编: |
215001 |
联 系 人: |
蓝悦 |
联 系 人: |
张玲、刘工 |
电 话: |
0512-66919027 |
电 话: |
0512-6572931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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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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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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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szoc_qgczx@163.com |
2022年0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