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澄路(S232-朝阳路)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武澄路(S232-朝阳路)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澄路(S232-朝阳路)改扩建工程已由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常经发审[2021]401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项目武澄路(S232-朝阳路)改扩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澄路(S232-朝阳路)改扩建工程西起S232,东至朝阳路,长度约3160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80km/h。一般路段红线宽50m,路基宽度31.5m,标准横断面为:3m硬路肩+3×3.75m行车道+0.5m路缘带+2m分隔带+0.5m路缘带+3×3.75m行车道+3m硬路肩。现状武澄路路面全宽14m,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改造采用老路利用和拼宽方式,拼宽段行车道路面结构形式为4cmSMA-13改性沥青马蹄脂碎石+8cmSUP-25改性粗粒式沥青混合料+36cm水泥稳定碎石+20cm10%石灰土。老路利用部分路面结构形式为4cmSMA-13改性沥青马蹄脂碎石+8cmSUP-25改性粗粒式沥青混合料+36cm水泥稳定碎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新建管道工程(雨水、污水、供电、信息、给水、燃气管道)、桥涵工程(新建跨下圩河中桥1座、跨五一河小桥1座,新建涵洞5道)、配套实施绿化、照明及道路交通安全等工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8亿元,建安费约1.8亿元

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由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建设职责,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在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WCL-JC。工作内容:武澄路(S232-朝阳路)改扩建工程全线道路、桥涵、排水(雨水、污水)、交安、监控及其他有关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承担全线委托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含外购土方)、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含桩基)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包括取样、监督、管理)等工作;主要试验项目检测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10%;

(2)承担本工程管道CCTV检测工作;

(3)代表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对承包人和监理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4)协助委托人做好现场质量监管、现场质量巡查工作、试验检测监管、工程验收、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工作;

(5)配合做好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的监督与检查;

(6)配合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工地、“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市级及以上品质工程创建工作,针对相关工作内容提出指导性建议;

(7)承担必要的测量工作以及现场检测指导、内业资料检查;

(8)配合进行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的处理;

(9)承担本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考核验收并编制工作报告;

(10)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检测服务期:检测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CMA)

(4)2017年5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

注:试验检测指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中心试验室、试验中心、试验检测中心等)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以上级别

(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9)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同时涵盖道路(或公路+材料)工程和桥梁隧道(或桥梁)工程,2017年5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

注:试验检测指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中心试验室、试验中心、试验检测中心等)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

(10)参与检测的人员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者试验检测员(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1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投标人所属地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它检测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清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本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试验检测单位在本工程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已接受监理、施工等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上东城17幢

联系人:丁工

电话:0519-88586957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信息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6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3不见面开标室(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5)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