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宛山湖花苑东经济适用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设计(北地块)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宛山湖花苑东经济适用房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宛山湖花苑东经济适用房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开管发[2021]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锡山区羊尖镇廊下村,东园二路以南,蠡河港路以西、蠡河以东。 |
工程规模:北地块用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约115443平方米,主要为住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管用房、宴会厅、文化体育用房、社区配套用房、养老用房、建设人防及地下车库。 |
工期:6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430.0 万元 |
招标范围: 用地红线范围内拟建建筑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报批、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按照规划部门具体意见执行)、设计管理及施工配合等。
设计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基坑围护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人防专项设计、亮化照明专项设计、钢结构设计、抗震支架设计、消防及消防联动设计、电动汽车(自行车)充电设施和车棚、景观绿化、绿色建筑设计(含绿色建筑二星级预评价或按照规划部门具体意见执行)、PC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室外市政及综合管线、标识标牌、围墙门卫设计、垃圾处置设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绿建审核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绿建审核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财务要求:2018 至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月-2022年3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2022年3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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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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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13日 9:00 时至2022年05月18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7日 9时30 分,地点为网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锡沪路羊尖西段76号 |
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路188号广益街道办事处13楼1319,1305室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41000 |
联系人: |
包伟杰 |
联系人: |
赵阳、张婷、刘娟 |
电话: |
0510-88734970 |
电话: |
1776617881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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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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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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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532052515@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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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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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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