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1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平广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平广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工程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收费大棚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泰州市。
2.1.2建设规模:
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起自平潮北枢纽互通式立交西侧,经南通市通州区、如皋市,泰州市靖江市、泰兴市,止于既有广陵枢纽互通式立交东侧,接已扩建的沪陕高速公路广陵至江都段。路线全长48.966公里。全线设置收费站5处(九华收费站、如皋港收费站、葛市收费站、季市收费站、广陵收费站)、养排中心1处(与葛市收费站合建)、服务区1处(石庄服务区)。
本次招标为九华、如皋港、葛市、季市、广陵5个收费站的收费大棚工程,共1个标段,即PGK-FJ-4标段。
2.1.3工期要求: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根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进度,分阶段实施各个站点的收费大棚工程,各站点计划施工时间:九华、如皋港及葛市收费站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季市及广陵收费站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招标人有权根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进度进行工期调整,投标人对此不得拒绝。
2.2招标范围:
九华、如皋港、葛市、季市、广陵5个收费站收费大棚施工图纸范围内收费大棚工程的工艺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工作(含相关站名字牌、电气管线、照明设施、排水设施、防雷接地、相关交安及三大系统工程预留预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维护工作,以及原如皋港、葛市、季市、广陵4个收费站收费大棚拆除、回收。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条件:
(1)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14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5.3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广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九华收费站
联 系 人:周仁鼎
联系电话:18651800267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联系人:沈银燕、倪静
电话:025-84462888-203、18120132913
传真:025-84207572
E-mail:254689466@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