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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B210076-03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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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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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江北新区石公路(外庄路-浦乌路)、石婆路(外庄路-浦乌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1]1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63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63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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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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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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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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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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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北起于外庄路,南至浦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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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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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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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结构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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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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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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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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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石公路(外庄路-浦乌路)长约354米,宽24米,石婆路(外庄路-浦乌路)长约364米,宽24米,最大排水管径:1200m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等。道路造价约446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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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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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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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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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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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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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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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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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Dn/njweb/)申请投标。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4日17:00截止,投标人须在此时间内且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399号海峡城4栋4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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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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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企业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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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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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9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涉及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含资格审查),只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施工组织设计和信用评分(共24分)打分。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涉及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报价评审打分。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得分总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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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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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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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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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5月17日17时6分到 2022年5月24日17时6分为止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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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9.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8、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光盘或U盘)。 9.9、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9.10、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1、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9.12、根据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要求详见建办市〔2021〕40号文及招标文件。 9.1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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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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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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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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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镇南河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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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399号海峡城4栋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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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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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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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胡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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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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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19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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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555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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