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可行性研究NJBZYJ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可行性研究 NJBZYJ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可行性研究 已由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NJBZYJ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NJBZYJ 标段
2.1项目概况: 南京北站是南京铁路枢纽总图中的重要枢纽,规划有北沿江高速铁路、宁淮城际铁路、宁宣城际铁路、宁滁蚌城际铁路、宁启铁路五条线路途径于此,是集高铁、城际铁路、普速铁路、城市轨道、长途客运、公交和私家车出行为一体的重大枢纽工程。根据《2022-2024年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计划的通知》,南京北站计划2023年底开工建设,为加快推进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前期工作,力争与北站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拟开展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可行性研究工作。 2.2研究内容: 围绕片区客货运交通运输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对南京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必要性和功能定位、需求预测和建设规模、选址位置和建设条件、建设方案、交通组织、信息系统、土建和配套工程、实施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财务评价和社会经济影响分析等方面进行研究。编制本项目报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报批和资金申请方案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 后续服务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配合以及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3工作周期:预计工作周期120日历天,具体要求如下: 2.3.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可研究工作大纲。 2.3.2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研报告送审稿通过审查后30日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报批稿,直至取得工可批复。 2.3.3资金申请方案编制:需满足报批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已经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工程咨询备案专业为公路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 (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资质应满足第(2)条的规定;联合体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分工,且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不得超过其资质的范围。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具有已完类似(综合客运或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担任过已完类似(综合客运或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职称专业名称中含有“路或桥或交通或建设工程”字样),且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担任过已完类似(综合客运或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19 14:00  至  2022-05-26 18:0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其中工具使用费1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09 14: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025-83194185
招标代理: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5-83190409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