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1]10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90%,地方配套10%,招标人为宿迁市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水土保持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泗阳县以及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等两市六县(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位于洪泽湖大堤以西,废黄河以南,泗洪县西南高地以东,以及盱眙县的沿湖、沿淮地区,共涉及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泗阳县以及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等两市六县(区)。大致范围为沿湖周边高程12.5m左右蓄洪垦殖工程所筑迎湖堤圈至洪泽湖设计洪水位16.0m高程之间圩区和坡地。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迎湖挡洪堤加固159.27km (含挡墙加固5.65km)、堤后填塘固基66.52km、堤防防渗处理32.29km,堤防迎水坡护砌165.32km、护脚25.75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10.88km(含上堤路23.3km),迎湖挡洪堤配套跨河桥梁(涵)46座(新建27座、拆建5座桥梁,配套闸交通桥3座、桥涵11座),新建进退洪口门7座,新建、拆建排涝泵站4座,新建、拆建、加固改造通湖涵闸17座,影响处理建筑物92座(包括11座泵站、74座涵洞、7座交通桥)。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工程总投资近42.8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为贯彻习近平“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应该将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保护,贯彻于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与施工管理全过程。为此,宿迁市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水土保持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研究,优化工程方案、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改善水生态环境、助推美丽新农村建设。
研究内容包括:
(1)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水土保持与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洪泽湖生态防洪堤建设与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3)洪泽湖防洪堤选段环境设计方案;
(4)洪泽湖滞洪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技术研究;
(5)洪泽湖滞洪区适宜灌排工程模式研究;
(6)不同滞蓄洪方案对滞洪区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研究。
研究成果:本项目须形成对应专题技术报告(方案)6个,发表(或录用)相关论文3篇以上(其中SCI、EI论文2篇以上),申请发明专利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形成技术标准或规范并通过审查1部以上、大堤及沿线选段环境艺术设计作品2个。
本项目预算:9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且具备类似项目的研究经历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投标)、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5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5月30日17时3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有效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以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单位小于5家时,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为:9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上浮基准价1%扣1分,每下浮基准价1%扣0.5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15 |
2 | 投标人业绩及人员资质(36分) | 项目负责人能力 | (1)具有水利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校教授职称,得3分。 (2)具有水土保持类、水生态保护类或农田水利类项目研究经历且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3)获国家行业学会科技进步奖或省厅科技进步奖项,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附职称证书、相关项目研究经历证明材料,相关奖项证书、表彰文件等) | 15 |
专业人员配置 | (1)按照项目要求,主要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置合理,包括水利工程(或二级学科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或二级学科农业水土工程)、环境工程、美术学(或二级学科环境设计)等专业,数量充足、技术力量较强的,最高得3分。 (2)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 (注:附职称证书、相关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 9 |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类或水生态保护类或农田水利类的科学研究项目,其中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每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12 | ||
3 | 投标人实力与服务 | 技术支持 | 技术支持力量雄厚、响应及时,保障得力,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4 |
4 | 技术方案工作大纲(30分) | 总体技术方案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要求、意义理解具有一定深度,研究目的性强,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与工程实际切合度强且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0 |
关键问题及研究方法、对策 | 对项目的关键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对策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0 | ||
基础资料收集、掌握 | 熟悉项目范围水系、水文、水利工程与调度,以及社会经济等情况;资料储备丰富,收集方案合理、可行,得满分。有缺陷的酌情扣分。 | 10 | ||
5 | 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15分) | 项目组织与实施 | 项目组织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实施计划完整、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针对本项目研究特点,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所提供的研究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项关键工作开展时间安排合理,表述清晰,且相关保障措施得力,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
合计 | 100 |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72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11.备注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