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阜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规划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209230001000025)
标段编号:A32092300010000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阜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宁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城街道城北村境内;
2.2工程规模:园区主要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及业务办公楼、骨灰寄存楼、附属用房、门卫等相关配套建筑,其中,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骨灰楼3000平方米,配套建筑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另在老殡仪馆地块建设守灵中心1600平方米、办公及餐厅1000平方米以及停车场等。
2.3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的规划设计、勘探、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套设计蓝图及电子版且上报有关部门评审通过。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款中扣除。
2.4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总体规划设计、勘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附属工程设计等,具体为所有建筑物和构造物的建筑、结构、装饰、电气、安装设计,以及道路、场地、给排水、排污、消防、管网、绿化等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
2.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项目地质勘察由设计单位自行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2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8.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商务标进行定量评价,由综合标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7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人排序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以上原则再次评审,直至确定定标候选人排序为止。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
10. 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 址:阜宁县宝丰国际商贸城38号楼222室
联系人: 仇留成 联系人: 曹珊
电 话: 18912577333 电 话:15195117360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