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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NJ220197-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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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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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麒麟片区地铁汇通路收储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麒麟片区地铁汇通路收储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发改备[202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9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9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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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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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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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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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及江宁区,北至奔马路,南至金马路,西至仙隐南路,东至东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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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包含一条道路,片区外围绿带和一座公园以及杆线迁改工程。 新建道路:金马路西起仙隐路,东至东麒路,全长约 563 米,道路等级为主干道, 设计速度为 60km/h,道路红线宽 45m。金马路施工北半幅(红线宽度22.5米)。片区外围绿化景观:包括奔马路(仙隐路-东麒路)、仙隐路(奔马路-金马路)、奔马路(仙隐路-东麒路)、东麒路(奔马路-金马路)的外围人行道至 规划用地内侧的公共绿地,总面积约为 29100 平方米。 公园:用地面积约为 4.15 万平方米,属于社区公园。北侧沿街面约 240m,西侧沿街面约255m,南侧沿街面约150m,东侧沿街面约205m。杆线迁改:将110千伏仙亚线#7-#10、仙东仙宝线#6-#9、仙苑鹤苑线#4-#7段进行迁改下地。新建电缆路径长度约1.0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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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1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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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7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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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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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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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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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包含一条道路,片区外围绿带和一座公园以及杆线迁改工程。 新建道路:金马路西起仙隐路,东至东麒路,全长约 563 米,道路等级为主干道, 设计速度为 60km/h,道路红线宽 45m。金马路施工北半幅(红线宽度22.5米)。片区外围绿化景观:包括奔马路(仙隐路-东麒路)、仙隐路(奔马路-金马路)、奔马路(仙隐路-东麒路)、东麒路(奔马路-金马路)的外围人行道至 规划用地内侧的公共绿地,总面积约为 29100 平方米。 公园:用地面积约为 4.15 万平方米,属于社区公园。北侧沿街面约 240m,西侧沿街面约255m,南侧沿街面约150m,东侧沿街面约205m。杆线迁改:将110千伏仙亚线#7-#10、仙东仙宝线#6-#9、仙苑鹤苑线#4-#7段进行迁改下地。新建电缆路径长度约1.05km。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景观绿化、杆线迁改等其他市政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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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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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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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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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500万元(含)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或环境综合整治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500万元(含)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或环境综合整治的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9500万元(含)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或环境综合整治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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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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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500万元(含)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或环境综合整治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500万元(含)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或环境综合整治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9500万元(含)及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或环境综合整治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1月至- 2022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条要求的内容。(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函附录中)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投标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评标过程中,需登录南京市建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仍在整改期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13)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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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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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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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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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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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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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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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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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总体设计思路:项目设计目标、设计思路、技术路线、项目定位。目标定位明确、思路清晰、针对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优(3);良(2.7);中(2.4);差(2.1);无(0) 道路现状分析:对现状道路情况及道路附属设施现状有详细的普查,清楚了解本道路及周边规划,并根据所收集资料进行交通分析,配合现场照片、文字,从多角度阐述道路的可实施性。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排水现状分析:结合现状,分析当前排水存在的问题,一并梳理周边水域及排水管网系统。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杆线现状及可行性分析:分析杆线现状,阐述杆线工程跟电力部门的对接情况,切实分析杆线迁移的可行性优(4);良(3.6);中(3.2);差(2.8);无(0) 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沿线管综、周边水域、杆线迁移方案可行性等)分析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项目设计:设计内容符合标准要求(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设计、排水设计、管综设计、电气设计、景观设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投资估算:项目投资估算应科学、合理、有量、有价、有计算且相对准确。优(3);良(2.7);中(2.4);差(2.1);无(0) 项目现场踏勘:对项目现场的情况、实际需求的理解与分析。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合理化建议:投标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提出的方案内容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质量保证措施:招标项目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以及服务保证措施。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进度安排及进度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设计进度计划安排及各阶段实施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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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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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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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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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现场拟定1道题目进行答辩(采用暗标,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远程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不参加答辩本项不得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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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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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b、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满分0.5分)
c、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满分0.5分)
d、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e、园林绿化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f、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2分。 (满分0.5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园林绿化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95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本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与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0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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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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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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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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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27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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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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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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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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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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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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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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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8.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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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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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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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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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灵山控制中心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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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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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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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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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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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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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805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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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5803369,180660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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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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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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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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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rhzhn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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