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公安局高沟派出所(含交警五中队)迁建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1]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公安局高沟派出所(含交警五中队)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涟水县高沟镇涟高路西侧、今世缘大道南侧。
2.1.2 建设规模:涟水县公安局高沟派出所(含交警五中队)室外配套工程,含围墙、大门、雨污水管道、道路、停车场等,总造价约299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299万元。
2.1.4 工期要求: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6日,竣工日期: 2022年8月4日。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涟水县公安局高沟派出所(含交警五中队)室外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1年 7 月 1 日以来连续 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1 年 7 月 1 日
以来连续 6 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3 自 2020 年 5月 26 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
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
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92/epointweb)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