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盐城市大丰区万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100%盐城市大丰区万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 标段编号: GDF202205243291126967

2.3 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祥西村

2.4 建设规模: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车间、再生砖生产线车间、建筑垃圾原料堆放场地、成品骨料堆放场地、配套附属设施如管理用房、门卫、计量称重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消防系统景观绿化、桥梁加固、综合管线等内容,总投资额约6500 万元,设计合同服务费约190万元。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且所设计图纸须通过规划、消防、施工图审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批。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划工业用地的指标控制

2.6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规委会评审及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评审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要求;
     初步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图审或评审论证;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办公区域装饰装修、围墙路灯等附属设施、机电安装、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钢结构、幕墙门窗、智能化、道路、桥梁加固、景观绿化、综合管线)以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概算总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一级注册建筑师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 16    9   00 分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盐城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盐城平台”(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盐城市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飞达路与丰华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1889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丰尚国际1号楼9楼

联系人:金燕

联系电话:15161955460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