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服务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100%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服务

2.2 标段编号:

2.3 项目地点: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兴海路北侧

2.4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5000 m3/d,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98亩,设计合同服务费约120万元。

2.5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工艺设备选型及参数、构筑物(建筑物)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及整体效果图、建筑单体效果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工程设计、供电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节能环保设计、区内给排水及暖通空调设计、安全(防火等)及安保设计、辅助用房以及与生产工艺相关联的成套设备、在线监测、智慧运营管控平台、设备控制电缆、控制箱、控制柜、管道、变配电站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以下两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①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10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盐城平台”(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

联系人:仇健

联系电话:139051120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凰家御庭期西大门北侧12-11

联系人:陈燕峰

联系电话:0515-83515088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