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旗大道与苏红路交叉处东南泰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生态保障园)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形成处理拆建垃圾100万吨/年、装修垃圾50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4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规模为150吨/日,有害垃圾暂存规模为18吨/年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最终以规划方案审批和优化后的实施方案为准:1、主体工程。建设拆建垃圾处理车间、装修垃圾处理车间、大件垃圾车间、可回收物分拣(预处理)间、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物暂存间、办公楼、宿舍、食堂、变配电、机修车间、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81072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泵房、地衡等辅助构筑物。配套实施厂区内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系统。2、安装工程。安装拆建垃圾移动式处理线、装修垃圾固定式处理线、可回收物分选设备、大件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购置叉车等工作设备。3、配套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厂区外道路(园中路-东南环路)长约550米,横断面宽约10米,配套实施排水、亮化、绿化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厂区外西侧和北侧设置防护林,宽度分别为30米、50米,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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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③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勘察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勘察单位(即负责勘察的单位)人员;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9)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由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的)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③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④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 (10)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年3 月- 2022 年5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单项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A)、(C)中的工程造价金额要求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有所体现,当三者载明的工程造价金额指标不一致的,以载明的金额最小者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B)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明确体现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金额的,须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二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能体现“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但又另行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的,该“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上述辅助证明材料也无法体现工程造价金额的,视为该类似工程业绩未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提供。 (4)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7)、3.3(8)、3.3(9)、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19 时 0 分 至 2022 年 6 月 7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8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湘环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红旗街道北庄路1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陆亚东 电 话:15961019284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国际汽车城9栋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美蓉 电 话:0523-86312789,15152999802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PPP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