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澄湖路改造工程CH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昆开基〔202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昆交建许字〔2022〕00009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市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山市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规模:
澄湖路改造工程位于昆山经济开发区,项目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兼二级公路,道路全长约2.6km,东至蓬溪北路,西至东城大道。东城大道至富春江路段标准断面形式为2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14m机动车道+3m侧分带+3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富春江路至蓬溪北路段标准断面形式为3m人行道+3m非机动车道+14m机动车道+3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DN300~DN1000雨水管4148m;De450污水管1448m;改建1*30m简支桥梁一座,加固维修老桥两座;新建路灯工程156座、交通设施工程及智慧交通工程等。工程造价约9500 万元。
2.1.2、工程类别: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
2.1.3、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7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7 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等级)工程施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公路等级、工程类型为准,下同) ;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④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公路工程专业),2017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 1/2)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2017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 1/2)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含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六个月(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且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六个月(2021 年11月至 2022年0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①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②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含图纸)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负2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2022 年06月27日10时30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上发布。
7.其他事宜
7.1投标人参与投标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9012863。
7.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
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 80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40 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7.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 日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7.6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7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7.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疫情防控措施
8.1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召开项目开标会。
8.2项目开标会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第一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第二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8.3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于开标现场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以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8.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邮寄材料的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
8.5投标保证金汇款或交纳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扫描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件发送给招标代理,以便于投标保证金核查系统提示错误时交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查。
8.6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2021年第4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4)(若有新的防疫政策文件规定,则按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高俐莉
电 话:0512-551880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祖冲之南路1666号启迪科技园11号楼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陈晓祥、朱静
电 话:0512-57023200、57307781
电子邮箱:396816811@qq.com
2022年05月31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