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刘集船闸上游引航道护岸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集船闸上游引航道护岸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 交港航养〔202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招标人为 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徐州市刘集船闸位于江苏省邳州市西南的八路镇境内,闸址处于徐洪河与房亭河交汇的三角地带,是沟通苏北运河中运河段与徐洪河的通航建筑物。船闸于2003 年底开工建设,最大设计船型为300 吨级,刘集东船闸为V 级船闸,船闸规模为16×160×3m(口门宽×闸室长×槛上水深)。 刘集船闸船闸上游引航道护岸合计608.9m(至航道转弯处),分为靠船段和驳岸段,其中靠船段长度320m,共有重力式靠船墩16 座,墩顶高程28.0m,靠船墩间距20m,靠船墩之间驳岸共16 段,顶高程24.0m;驳岸段长度288.9m,共有19 个结构段,每个结构段长15m(末端结构段长18.9m),顶高程24.0m。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LJCZHA-JL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与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涵盖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期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期)为1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7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c)2017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时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其他条件:
a、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 分。
b、信誉要求
(a)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为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 处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总监理工程师条件
(a)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航道工程或水运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2017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时间),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76 号
联系人:郭明明
电话:0516-83799872
招标代理: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刘樊程
电话:0516-85797030、18811939592
邮箱:xzjty_jyb@163.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其他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2、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3、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5、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27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8、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9、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6月2日,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 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 上午10:30。
10、本项目招标人及业主为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仅使用江苏省徐州市航道管理处CA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由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