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0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本招标项目 滨海港区挖入式港池清理改造工程 已由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以 滨行审投资备〔2022〕1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盐城港滨海港区挖入式港池清理改造工程航道长度约3.21km,航道宽度按10万吨级单线设计,航道设计底标高为-16.5m,航道直线段通航宽度为190m,可满足10万吨级船舶单线乘潮2小时(90%保证率)通航的需要。
本工程基建疏浚工程量817.08万立方米,其中设计断面疏浚量702.68万立方米,施工期及试运营期间回淤量114.4万立方米。综合场地现状、环境影响、泥土综合利用等因素,本工程疏浚土全部吹填至新建防潮大堤西侧陆域。本工程新设浮标7座,并按照不低于配布数量的30%配备备品备件。为确保船舶施工和航行安全,需在基建疏浚施工前和试运行前对航道疏浚区进行扫海,扫海工程总面积约为2.6平方千米。
项目根据船舶到港情况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按5万吨级船舶单线乘潮通航要求实施,二期工程按10万吨级船舶单线乘潮通航要求实施(具体工期要求应满足招标人需要)。
本段航道分为两个部分:直线段DE以主港池的挖入式港池中轴线作为航道中心线,以与三期码头前沿水域的口门侧边界线的交点作为起点D,航道轴线方位65°~245°,DE段长1290m;转弯段EF以弯曲半径2000m连接主航道,并采用切割法加宽,EF段长1920m,主航道轴线方位120°~300°。航道直线段通航宽度为190m,通航底高程为-15.8m,设计航道底高程为-16.5m。
综合场地现状、环境影响、泥土综合利用等因素,本工程疏浚土全部吹填至新建防潮大堤西侧陆域。
经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4.5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3.91亿元。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即滨海港区挖入式港池清理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BHGC-EPC标段),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的航道疏浚工程、抛(纳)泥区围堰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老大堤拆除工程、临时工程等工程范围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交竣工阶段的各项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的服务工作和竣工资料等内容;同时,中标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各项必须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2)初步设计取得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3)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12个月内完工并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1)图纸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2)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4)试验及调试合格率100%、协调确保安全投运,完成性能考核、验收合格。
3.1.1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2(2)条的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招标公告其他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今,完成过1个工程费不低于2.7亿元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下同)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2.7亿元的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施工业绩和1个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以是两个不同项目)。
3.2.2 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2.7亿元的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成员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3.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3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4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5名。
3.3.5 投标人拟投入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在2021年11月-2022年04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4.1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4.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4.3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4.4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4.5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5.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投入2艘自有绞吸船(单船生产能力不少于4500m3/h)。
注:(1)自有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所有权名称与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控股子公司名称完全一致(即控股子公司的船舶设备可视为母公司自有,母公司的船舶设备不视为控股子公司自有,子公司之间的船舶设备相互不视为自有),否则不算投标人自有。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的船舶所有权证书,绞吸船的生产能力以中国船级社(或下属的船舶检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各标段的主要船舶设备(绞吸船)等以投标文件投标报表“表9 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检测机械表”中填报内容为准,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主要船舶设备的所有权证书、技术性能指标证书、以及控股子公司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3.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敏,0515-81880094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桑鹏,18962013226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吴天玮、王德祥,025-57026785
电子邮箱:xsira.gyre@foxmail.com
8.1 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15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8.7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汇票、本票形式的,可以将原件提前快递给招标代理,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