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合金新材料产业园4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新港合金新材料产业园4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新港合金新材料产业园4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港合金新材料产业园4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响行审投资备[2022]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港合金新材料产业园4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合金新材料产业园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利用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合金新材料产业园工业厂房屋顶面积38万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和支架等设备,装机总容量约为40MW,并网模式采用全额上网。

2.1.3合同估算价:1.69亿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总工期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并网及竣工验收

2.1.5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新港合金新材料产业园4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等及其伴随服务,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屋面承压测试、电能质量评估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试验、包检查测试、包试运行、包消缺、包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的承包方式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1.6 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达标并网成功。

2.2招标范围:

新港合金新材料产业园4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可能存在的原房屋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接入系统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艺、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次二次电气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送出线路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交工前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能存在的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接入系统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一次二次电气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

2.2.3施工总承包(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含接入系统施工,其配套工程不限于土建、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监控系统(含机房及其配套设备)、升压站等和设备材料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及其伴随服务;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送出至220kV变电站(以电网接入意见为准),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电能质量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等报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及验收、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整套启动验收等手续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交工前的运维服务等工作。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交付前的运维、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建设规模初定40MW,投标人统一按40MW进行报价,最终竣工结算价=实际装机容量*中标价/40MW。如因发包人原因调整装机容量,实际装机容量大于40MW则按实结算实际装机容量小于40MW也按实调整。如因中标人原因,实际装机容量大于40MW则招标人受益,实际装机容量小于40MW则按实结算③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费率:6%;组件设备费率13%;工程类费率: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均为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的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投标时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一级机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

  4.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达2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设计业绩: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达2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施工业绩: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达2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非 EPC)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注:①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③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明确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确保相关指标能明确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④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项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仅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签章即可;③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且本项目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提供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3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其他要求:

    3.6.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或20221月至2022年6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注:如因当地社保部门原因不能出具文件要求时间段的社保,则需出具最接近投标截止时间的六个月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相关支撑文件。)

    3.6.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项目开标当月或上个月,公司已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项目部其他成员缴纳不少于1个月社会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部成员,未经批准不予更换)。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3信誉要求:

    3.6.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3.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3.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3.5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 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6.4 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6.5 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713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3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8.4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index.html上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响水县工业经济区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04

 系 人:杨峰                     系 人: 袁天宇

 话:0515-69052026                话:18261295050 15805103065

 子 邮 件:                     子 邮 件:2022846484@QQ.com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