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设计费支付方式: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75%;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利息。施工费(含采购)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的20%(扣除暂列金额,包含所有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的75%(扣除暂列金额);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施工费审定价的97%;余款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本项目支付的进度工程款已包含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4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类房地产项目、仓库、厂房类工业用房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该装修业绩中须含实验室装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依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不能体现上述包含实验室装修业绩的须提供图纸、建设单位证明等。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4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类房地产项目、仓库、厂房类工业用房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该装修设计业绩中须含实验室设计;
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4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类房地产项目、仓库、厂房类工业用房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该装修设计业绩中须含实验室设计;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4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类房地产项目、仓库、厂房类工业用房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该装修业绩中须含实验室装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依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不能体现上述包含实验室装修业绩的须提供图纸、建设单位证明等。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①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
②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金额不一致的,以较小的金额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收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0 日 18 时 0 分 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5805260101 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祝薇 电 话:15366729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