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国庆中路泰师校区内 2.2 建设规模:对主楼(原行政办公楼)进行改造,主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19.01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728.85平方米。现在主楼西南角扩建两层,扩建面积为598平方米,一层为沈安娜生平事迹陈列馆,二层为泰师校史馆,不改变原建筑房屋主体结构。具体改造部分为原建筑外门窗更换成铝合金门窗,原建筑外立面出新,采用真石漆饰面,原屋面防水翻新,一层沈安娜生平事迹陈列馆装修(含室内布景初装修),二层泰师校史馆室内装修(含相关布景和陈列),给排水、强弱电及智能化、消防等专业一起关联设计,并与原泰师校区内管网沟通对接,修复完善周边绿化、道路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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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中标后14天内付至合同设计费的10%,所有图纸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设计费的 6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预付施工暂定合同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审计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7%,缺陷期满后付清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是指 2017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B)设计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是指 2017年1月1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后由设计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3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钧皓 电 话:0523-87601059 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 电子邮箱:552172917@qq.com.cn 联 系 人:陈建忠 电 话:13852888511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3212832203220004-BD-001)沈安娜生平事迹陈列馆、泰师校史馆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