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项目(1#、2#厂房工程) 已由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建行审备[2022]3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严桥路北侧、S234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29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93406平方米[1#2#厂房建筑面积均为46703平方米],建筑单跨最大跨度22.5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2#厂房及配套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 2.18亿元
2.1.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新建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项目(1#、2#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内容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本公告共划分成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252206020001-BD-001 |
新建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项目(1#、2#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 |
新建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项目(1#、2#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内容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
3.1投标人须具备3.1.1条资格条件的有效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 1.3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 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 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2.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以下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开始,向前推算):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6月2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1年6月2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2年3月2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建湖县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5.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5)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南环路999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18796551082
代理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151053050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