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先导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05840327001607001001
本招标项目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先导段(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包括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同里镇、横扇街道、七都镇、桃源镇和平望镇6个乡镇,共57个自然村。按工程类型划分,41个村庄为新建工程,16个村庄为整改工程。其中40个采用纳管模式,10个采用相对集中模式,6个采用分散模式,1个采用纳管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
2.1.1建设地点: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同里镇、横扇街道、七都镇、桃源镇和平望镇6个乡镇,共57个自然村。
2.1.2建设规模:污水收集处理量约1293m3/d。新建DN100~450污水管约114.99km,新建40座一体化提升泵井,新建12套独立处理设施(配套12座人工湿地),新建23套分散处理设施。并同步恢复拆除道路、绿化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11586.6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8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9月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2月7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配合各专项许可审批的设计服务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相关服务。
(2)施工范围:该工程任务书内所有施工工程,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交完整竣工档案,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负责。
(3)服务范围:
①负责设计、施工合同信息归集(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②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③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负责做好以下工作(发包人给与配合):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竣工后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各类审查。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如组成联合体的须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7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且须包含68公里及以上的排水管道的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设计费12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且须包含68公里及以上的排水管道的设计类似业绩。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和施工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如不能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要求的,还可提供相关的竣工图纸、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R3.3.2自2020年6月17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1年6月17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2年3月17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3.3.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项目执行《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 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 号)、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6)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7)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苏州市吴江城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的管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11时00分至2022年6月2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211.143.240.34:7090/wj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平佳翔 联 系 人:李明、屠欢欢
电 话:0512-63980063 电 话:0512-634055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