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中山医院苏北健康管理中心用房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山医院苏北健康管理中心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2】3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斗龙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斗龙港旅游度假区,新时代大道东侧,纬五支路和新区大道之间,东至经三路。
2.1.2建设规模:充分利用创客园地块现有12栋现状建筑,合理改建转换为适用医院功能的住房,改建后的创客园地块总床位数不少于680张。项目用地在原来创客园用地7.56公顷基础上,向西扩展和向北扩展用地6.91公顷(其中近期建设用地5.09公顷,预留远期后勤配套用房建设用地1.82公顷),总用地14.47公顷。在新扩近期建设用地上新增地上建筑面积约6.0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8400m2。 一期工程范围包含:改扩原有建筑后约12.15万m2(地上建筑面积约9.95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1.15万m2、加建连廊楼梯等1.05万m2)、新建包含门诊楼、急诊部、发热门诊、供电开关站、垃圾房和污水处理站等约3.0万m2。二期工程范围包含:新建专家公寓(250个单间)、院士工作站1500平方米和员工食堂厨房3000平方米、员工活动中心1000平方米、配套停车库等约3.0万m2。
本次招标的设计范围包含上述一期和二期内容,不包含预留远期后勤配套用房建设用地1.82公顷,但需将此1.82公顷纳入6.91公顷新扩总用地做总图规划和用地技术经济指标统筹,此1.82公顷用地不需要提供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不包含二期工程范围。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本次设计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招标阶段的设计,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分析)。第二阶段为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中:
①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甲方确认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新建初步设计并报评审,完成改建工程报审材料,并报结构和消防等专项评审。
③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甲方确认后15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图审(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④景观、亮化、标识标牌、附属工程、医疗卫生特殊区域的全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等专项施工图纸须在改建施工图通过图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甲方确认后10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图审(或专家评审会)、各专项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⑤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甲方确认后15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图审(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评审会)。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最终全部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规划、消防、安防、人防、防雷、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批。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中山医院苏北健康管理中心用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2.1 设计:设计规模包含上述2.1.2中一期和二期内容,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常规建筑工程设计和专项设计【包含海绵城市设计专项、绿建二星设计咨询服务、智能化专项设计、室内装饰专项设计、人防工程专项设计、室外绿化景观专项设计、结构加固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含辐射屏蔽、手术净化、实验室、医疗废水、感染科)、泛光照明专项设计、标识标牌专项设计、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设计】、概算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所有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以上各专业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专项工程设计、BIM 咨询服务(BIM 建模及施工图设计 BIM 优化、管线综合及碰撞检查)、建筑结构及安全性检测、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由项目所在地市政配套部门自行设计的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若总承包单位不具备某一专项设计资质的,由其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负责,须经招标人同意,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所有设计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无条件按规范和招标人要求增加深化设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不得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或不配合设计出图。以上已列出或未列出的专业内容,投标人均须考虑在本次招标内容中。
在向规划、施工图图审、消防、安防、防雷、人防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报审过程中,设计单位应配合招标人于约定时间内完成所需文本、图纸(需盖章)及相关报审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其他各项政府意见征询、报审及报批工作。
2.2.2 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3 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地下室、人防等)、室内外装饰、结构加固、幕墙、钢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监控、广播系统、会议系统、网络、通信、燃气、室外配套(含道路、绿化景观、亮化照明、管线综合、标识标牌等)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项目整体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上述设计范围内的二期新建专家公寓(250个单间)和3000平方米食堂厨房、1000平方米员工活动中心、配套停车库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2.2.4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2.5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及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 其他:协助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前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等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或招标范围)作调整或取消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二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m2或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如投标人不具备 3.1 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仅限一家设计企业和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
③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2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本工程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苏建管【2017】236 号文件人员配置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其他人员不需要提供资料。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除不可抗力外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时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全套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招标人:江苏斗龙港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斗龙港旅游度假区内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5-83212131
招标代理: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6885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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