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浪路(蠡湖大道-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无锡市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施工监理GL124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高浪路(蠡湖大道-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无锡市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施工监理GL124标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浪路(蠡湖大道-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高浪路(蠡湖大道-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19]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85公里。主线为城市快速路,标准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京杭运河大桥段采用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80km/h;辅道为城市主干路,标准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京杭运河大桥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km/h。工程范围西起于高浪大桥西侧桥台,接高浪路一期,向东经过运河西路、城南路、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及珠江路后,东止于长江南路交叉口,接机场立交高浪路高架主线。主线西接一期工程主线高架,跨越菱湖大道后落地,接入现状高浪大桥,连续跨越运河西路、京杭运河及城南路后落地,以地面/地道快速路形式向东,连续下穿规划道路、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及规划兴昌南路后起坡,接入改建后的高浪路高架。辅道敷设于主线快速路两侧。其中,穿越京杭运河时在现状高浪大桥两侧新建辅道桥,穿越铁路及规划道路时在主线地道结构两侧新建辅道地道。辅道下穿铁路后起坡接地,并与珠江路平交(珠江路右进右出),向东以地面道路形式接入长江南路交叉口。京沪铁路南侧并行一条规划道路,道路断面宽16m,本次改造同步预留空心板桥上跨高浪路。沪宁城际铁路北侧并行一条规划道路,道路断面宽27m,本次改造同步预留空心板桥上跨高浪路。珠江路跨高浪路桥梁工程中间一联25+36.5+25m纳入高浪路二期工程。本工程涉及人行天桥1座,为高浪嘉园人行天桥。  
    计划监理期限:887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162.0 万元
    招标范围: 无锡市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施工监理GL124标,包括道路、桥梁、地道(常规段及涉铁段)、管线(雨水、电力、管线综合平衡等)、雨水泵房、施工所需临时工程等(不含照明、监控、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铁路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8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1)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2月-2022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2月-2022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2)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①本标段工程由无锡市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招标,委托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管理,会同代建单位共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发包合同。中标单位须全面服从代建单位管理,涉铁段须严格按照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文件组织施工,遵守上海局地方涉铁工程管理程序。②根据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地方涉铁工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须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铁路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确认和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安全审查意见。(格式详见附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牵头方员工)。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多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7日 17:00 时至2022年06月23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1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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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人:
陈工、祁工 
电话:
0510-82710679 
电话:
0510-851335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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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13356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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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3356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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